公式與計算範例
前 2 小時 × 每小時工資 × 4/3;再 2 小時 × 每小時工資 × 5/3試算範例
每小時工資 200 元、平日加班 3 小時:前 2 小時 533.3333 元,加第 3 小時 333.3333 元,共約 866.67 元。
本頁限定平日延長工時
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,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內,按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;再延長二小時內,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因此本工具以 4/3 與 5/3 作為最低加給倍數。
每小時工資額需要先確認
本頁讓你直接輸入已確認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。固定薪資、經常性津貼、工時制度與適用法律會影響工資基準;不要直接把月薪除以實際上班時數的平均報酬代入。
沒有判斷全部勞動條件
休息日、例假、國定假日、特殊延長工時與補休不在本頁範圍。此結果只估單日金額,不判斷每月總工時是否合法,也不替代契約中較優待遇或實際薪資結算。
規則來源
常見問題
加班 1.5 小時能算嗎?
可以,按實際填入時數試算;但公司計時及結算規則需另外核對。
為什麼不能填 5 小時?
一般平日前四小時是本工具的限定範圍;更多時數與特殊情形需確認其他工時規則。
內容更新:2026 年 10 月 4 日